技術文章
揮發性有機廢氣(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,VOCs)是空氣中普遍存在且組成復雜的一類有機污染物,在我國,VOCs揮發性有機物,是指常溫下飽和蒸汽壓大于70 Pa、常壓下沸點在260℃以下的有機化合物。其主要成分為烴類、硫化物、氨等。其污染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,一方面是多數VOCs本身具有毒理特性,危害人體健康,有機廢氣是有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質,它與大氣中的NO2反應生成O3,可形成光化學煙霧,并伴隨著異味、惡臭散發到空氣中,對人的眼、鼻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,對心、肺、肝等內臟及神經系統產生有害影響,有些則是影響人體某些器官和機體的反應源,甚至造成急性和慢性中毒,可致癌、致突變;另一方面是一些VOCs物種具有較強的光化學反應活性,能在環境中進行二次轉化。其光化學反應主導著光化學煙霧的進程,對城市和區域臭氧的生成至關重要,也是導致灰霾天氣的重要前體物之一,同時可導致農作物減產。因此,VOCs處理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,許多發達國家都頒布了相應的法令以限制VOCs的排放,已成為大氣污染控制中的一個熱點。
據不*統計,全國各行業產生有機廢氣的企業80%的沒有廢氣處理設備,廢氣直接排放;10%的企業擁有熱力焚燒爐,其余10%的企業擁有其它形式的廢氣處理設備。在擁有廢氣處理設備的企業中,又有半數以上因為運行費用過高而不經常使用。我國環境保護部頒布的首部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性規劃-《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規劃》明確指出,揮發性有機物(VOCs)為下一階段大氣污染控制的重點污染物之一??梢?,VOCs污染問題已經引起了我國的高度關注。